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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4-05-21
为加强健身气功教练员队伍建设,规范健身气功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满足广大健身气功从业者需求,根据《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健身气功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等级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举办2024年全国健身气功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满18周岁且获得中国健身气功四段及以上;或获得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及以上;或获得健身气功裁判员三级及以上;或曾担任教练员带领队伍获得健身气功三类赛事一等奖及以上者;
(二)年满18周岁的在职高校教师或在读高校学生。(为满足广大高校师生强烈的参训需求,本次培训首次向在职高校教师和在读高校师生开放报名,欢迎全国各高校师生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按照《健身气功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等级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气功字〔2024〕90号)执行。培训内容含健身气功基础理论、专项技术理论和功法技术;考核含健身气功理论考核和技术考核。
4月29日-5月31日,报名系统将于5月31日17:00关闭,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本人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健身气功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班”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同微信)等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照片(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
(三)参训人员名单按接到“终审通过”信息的先后顺序而定,达到120人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成功与否请及时关注本人微信通知。初审通过者将收到一条“初审通过”信息,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缴纳培训费。缴费成功后,再次扫描上方二维码上传汇款凭证(照片或截图),最终审核通过者将收到一条“终审通过”信息,正式获得参训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因个人原因导致所提交的材料与报名条件不符),不得重复提交报名信息。
请参训人员务必在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后2日内将培训费汇款至以下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汇款凭证者视为主动放弃参训资格)。
汇款时请注明“本人姓名+2024健身气功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培训”,发票由承办单位开具,开票信息待培训期间统计。
标准为330元/人/天(标准间,含三餐),单人间补房差180元/人/天。
(二)培训采用封闭式管理,学员需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外出和会客,不得聚餐和相互宴请,违者将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各参训人员报到时须提交《健身气功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等级申请表》。
(五)我中心将向按规定完成培训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学员颁发《健身气功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合格证》,此证书是申请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发的《健身气功项目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中专项技能部分的唯一凭证。
(六)根据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学员3年内通过由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教练员职业素养》《运动训练基础综合》《运动训练应用综合》3项考试和由我中心组织的健身气功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可获得“健身气功项目 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者”。该证书由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颁发,实行网上,有效期为4年。
(七)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可用于教练员岗位入职参考和职称晋升评定,学员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教练员岗位培训及考核信息,请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查询。龙8游戏唯一官方网站